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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危楼垮塌频现 如何堵住“鉴而不治危而未拆”

发表于2015-07-10

据新华社北京7月2日新媒体专电(“新华视点”记者齐健、李平、毛伟豪)近一个多月我国各地居民楼接连发生5起垮塌事故,造成数十人伤亡。住建部 近日紧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、大整治活动。记者多地调查发现,城市危楼形式多样、存量较大,亟待修订完善相关法规,堵住危楼“鉴 而不治”“危而未拆”的漏洞。


    哪些楼房易垮塌?四大风险点需警觉

    近年来,河北、浙江、贵州等地多次发生楼房坍塌事故。记者梳理倒塌事故发现,四大风险点需警觉:

    一是潜在突发性自然灾害、人为安全隐患。如贵州贵阳“5·20”楼房坍塌因突发性山体滑坡所致,辽宁葫芦岛5月31日和6月12日连续发生两起塌楼事故,初步调查为液化气罐爆炸所致。

    二是违法建设、村民自建房结构不合理、工程质量差。由于普遍无规划选址、无地质勘察、无建筑设计、无施工图纸、无专业施工队伍、无过程和质量验收,安全隐患点颇多。有的在建中就发生垮塌。

    三是一些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房屋建筑标准低,严重失修失养,房屋承载能力逐步削弱,有的还存在过度装修和违规加盖。贵州省建筑科学研究检测 出具的遵义“6·14”垮塌楼房鉴定报告显示,房屋砂浆强度、砖强度、混凝土构件强度等均不满足设计要求,外墙面层粉化、掉块现象严重,房屋部分构造 柱与墙体间有竖向裂缝。

    四是近距离范围内有工程性施工。如重庆、贵州、安徽、广东、山东等多地都曾发生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开裂,或建房打地基、修造成周边老楼地基沉降房屋开裂。

    一些危楼仍有人居住,处置面临三大难题

    墙外醒目的“此楼为D级危楼,住户请尽快搬离,过往行人请勿”标语,屋内手可以伸进墙壁裂缝、地基倾斜、门框开裂……记者走访遵义市红花岗 区北京路街道插旗山社区电子器材公司家属楼一栋已鉴定的D级危楼,看到至今仍有3户居民未搬离。实际上,虽然我国初步建立了危房的排查和救助体系,但面对 大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旧危楼,仍面临鉴定难、责任主体多变更、加固征拆难,利益平衡难度大、资金筹集难等问题,存在危楼“危而未拆”的现象。

    首先,基层鉴定力量薄弱,鉴定费用高,导致危楼鉴定难。遵义市汇川区住建局副局长黄晓康说,基层在危楼鉴定方面存在技术人员与设备力量不足的问 题,单靠肉眼看,难以准确判断楼房的安全情况。同时,危房一平方米鉴定费20元至25元不等,一户的鉴定费达2000元,费用偏高使房屋权属人积极性不 高。

    第二,老旧危楼责任主体确认难,历史情况复杂,导致危楼加固、征拆难。以插旗山社区电子器材公司家属楼为例,该楼建于上世纪70年代,原为遵义 市电子器材公司,2000年至2006年,公司陆续把房屋产权卖给员工,没有加固维修房屋。公司倒闭后,职工更无力加固维修,楼房2011年被鉴定为 C级局部危房,2014年成为D级。

    第三,利益平衡难度大,资金筹集困难,导致危旧楼改造难。遵义市住建局局长颜建禾、规划局局长闵宗显说,“6·14”楼房垮塌事故后,经鉴定周 边5栋也为D级危楼,建议全部拆除,涉及2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,其中80%的住户希望原址重建安置。“但老城区人口密度大、公共空间小、交通压力 大,如果全部原地原址开发将不堪重负。”闵宗显说。

    应建立老旧房屋危机预防机制

    教授符启林、上海市房屋检测主任陆锦标等建议,在“老楼”住宅结构安全度显著下降,安全隐患明显增多的趋势下,各级政府主 管部门应着手建立健全老旧房屋危机预防机制,制定房屋楼龄质量档案,明确政府责任边界,完善责任追究机制,探索施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。

    陆锦标认为,可借鉴香港强制验楼计划的经验,明确规定政府、单位、个人三方的权利和义务,避免因资金筹措扯皮导致隐患整改不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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